成继教(2011)4号 签发人:谭文丽
关于组建成都市 “导师工作站”的通知
各区(市)县教研室、进修校(研培中心):
各直属学校、市管民办学校:
为搭建促进教师专业成长以及导师自我提升的发展平台,探索人才成长规律,打造一支在全市乃至全国学校教育领域中有成就、有影响的高层次教师团队,特决定成立“成都市教师专业发展导师工作站”。导师工作站原则上以教师发展基地学校为基地,以导师为引领,以学科为纽带,以先进的教育思想为指导,发挥导师的引领、示范、辐射作用。现将导师遴选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导师遴选标准
1、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堪称育人的模范、教学的能手、科研的专家。
2、具有较强的专业引领、培训指导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够承担工作站的职责任务。
3、熟练掌握现代教育技术,能够在网上平台开展交流。
二、遴选程序
符合条件的导师自愿申报、填写相关材料(见附件一),经其所在学校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推荐,由市教科院教师发展中心组织专家评审组进行评选确定。
三、导师职责、待遇:
(一)职责
1、培养、培训优秀教师:负责制订工作站工作方案和研修员培养方案(包括培训目标、培训内容、培训形式、研究专题、培训考核等),指导和帮助工作站研修员在工作周期内达到培养目标。
2、开展课题研究:导师工作站以工作站导师专长为基础,以工作站研修员集体智慧为依托,针对教育教学实践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工作周期(三年)内至少要完成一个研究课题并取得相应成果,撰写出一定数量的高质量论文或专著,促进学科教学的改革。
3、推广教育教学成果:导师工作站的教育教学研究成果应以论文、专著、讲座、公开课、研讨会、报告会、名师论坛、专题记录片、现场指导、观摩考察、优质课程等形式在全市范围内介绍、推广
4、开发、整合教育教学优质资源:通过建立特色网页和教师博客等形式,进行实时互动交流,实现城乡教师优质教育教学资源的共享。
(二)待遇
1、优先晋职晋级的权利
进入导师工作站将作为优先晋级、晋职、评优的条件之一。
2、优先参加学术活动的权利
导师工作站成员可以作为优先考虑对象参加由成都市教育局和成都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组织的学术活动或外出考察机会。
3、给予继续教育学时证明
导师工作站成员每年可发予教师继续教育学时证明30学时。
四、导师工作站的激励措施
(一)设立专项津贴和经费
成都市教育局将设立专项经费用于成都市“导师工作站”的建设,按照效率原则,经费分为三部分:第一、每年为各导师工作站提供基本运行经费,第二、按每个导师工作站取得的成果效应适当划拨经费,第三、终期考核费用。
(二)给予活动时间、空间
(三)成都市教育科学研究院成都教师发展中心为导师工作站提供专业支持、信息交流及成果固化的平台。
五、申报截止时间
成都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二○一一年九月七日
附件:[点击浏览该文件:成都市教师发展基地学校导师工作站申报表.doc]